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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2022-10-31 14:51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门主任负部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二、协助配合部门主任负责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校制定的有关教学文件精神。

三、协助部门主任组织制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各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四、协助部门主任负责指导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安排任课教师,安排理论课考试等有关事宜。

五、协助部门主任负责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保存教师各种教学资料。

六、协助部门主任负责教学管理、教学观摩、教学实践落实等工作,经常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质量。

七、协助部门主任做好科研统计、管理、学术交流、政策方针的落实工作。

八、协助部门主任做好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发展工作。

九、协助部门主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未尽具体事宜由思政部负责解释工作。

 

2022年10月3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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