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就所负责工作范围内重大问题形成议题向直属党支部提交研究,共同研究决定事关部门改革发展的重大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认真抓好和主持教师党员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贯彻院党委各项工作精神。
四、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完善支部制度建设。
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先进支部的创建和优秀党员的评选活动。
六、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七、协调处理好党、政、群等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部各项行政任务顺利完成。
八、对部门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津贴分配、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作用。
八、完成院领导、职能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九、未尽事宜由思政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2022年10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