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稳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部门层面的贯彻执行,协助书记制定和审查党总支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工作要点等。
三、协助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党务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日常性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五、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协助做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党政联席制度。
六、协助负责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肃党的纪律。
八、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帮助和督促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九、完成学院领导、部门工作中涉及的其他党务事宜。
十、未尽事宜由思政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2022年10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