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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
2022-10-31 14:35  


一、教研室的组织建设

教研室是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按教学和实验管理的需要设置。教研室的中心任务是组织教学和科研,提高教学质量。教研室属系(部)领导,原则上设主任1人,主持全室工作。教研室主任由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的主要职责

1.在系(部)领导下,负责制定教研室发展规划与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组织教研室活动计划的讨论、制定和落实,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创建精神文明教研室。

2.根据校、系(部)教学、科研计划和专业的培养目标,组织落实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布置落实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包括上课、辅导、命题评分、检查教案、协调教学进度、规范教学内容、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指导实习、毕业论文等)任务与科研任务。

3.组织制定与执行教研室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结合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和知识技能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检查、解决各个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执行听课制度,全面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严格各门课程考试的管理,抓好命题、审题、阅卷评分和总结等工作。

5.加强师德建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关心学生的成长,在业务上支持、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6.做好教研室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做出正确评价。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对师资的补充、调整、晋升、奖惩等提出具体意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搞好教研室师资队伍的建设。

7.负责处理和完成校、系(部)领导交给的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教研室的活动制度

1.教研室要认真讨论制定学年(学期)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计划,并落实好计划的实施,在期末做好总结。

2.教研室两周安排一次教研活动,讨论研究教学、科研、师资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作好记录。

3.教研室主任要认真组织和安排教研活动,经常组织相互听课、集体备课,开展互教互学、评教评学活动,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对其教研室的每个教师听课不少于6次,要通过听课和其它途径对教师工作做出评价。

4.教研室主任要督促教师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教研活动,把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一个重要内容。

5.教研室要加强资料的搜索、积累与保管,充分发挥资料情报的作用。

 

2022年10月3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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