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宣传委员)
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完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的文化体育生活;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及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或奖励建议;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具体办理、吸收新党员工作事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转接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对所在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主要负责党支部作风建设;落实纪委和党委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开展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所在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和信访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按照部门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部门的各项工作,研究和讨论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完成部门日常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是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的综合性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为全部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行政后勤保障;参加学校及部门会议并负责记录;安排好部门内部日常行政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人事、劳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校内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协助部门领导处理好行政事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秘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秘书是部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助手,行政上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领导,并接受教务处、科研处的工作上业务指导,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教务处、科研处沟通的重要桥梁。教学科研秘书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抓好教学科研计划的实施,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组织、教学科研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和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教学管理工作中涉及排课、选课、停调课、考试安排、教学监管、教学档案归档等相关工作;根据科研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结项、科研获奖统计、科研系统平台管理等相关工作。
教研室: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主要承担全院本科学生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任务。
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讲师1人,助教2人,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主要承担全院本科学生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助教1人。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承担着全院本科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4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1人。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2人。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承担着全院本科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法治》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
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2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承担着全院本科学生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5人,其中副教授2人,讲师3人。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承担着全院本科生《形势与政策》公共必选课的教学任务。
教研室现有教师3人,其中讲师2人,助教1人。全部教师有硕士以上学历。
(2023年10月更新)